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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物品、材料、低值、易耗品管理办法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2-10-21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

一、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材料、低值、易耗品的管理,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。

二、本办法所指物品为教学、科研实验等使用的,不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一切物资。

材料指凡一次使用后即被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。如各种原材料、燃料、气体、试剂和金属、非金属元件,零配件等;

低值品指凡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,不属材料范围但可长期使用又不易损坏的物资。如仪表、工具、量具和一般器皿等;

易耗品指玻璃器皿、电子器件、配件、光盘、磁带和劳动保护用品等,不属于材料且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损坏的物资。

三、根据统一领导,分工管理、专人负责、合理调配、物尽其用的原则,本着适当集中、方便使用的精神,由学院统一宏观管理。

四、为了统一限量,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,所有低值易耗品的购买,由各实验室负责,按照成本最小原则进行采购,学院主管领导有权进行审核。

五、每学期必须对各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量、使用量以及余量(未用量)作出统计。

六、各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低值易耗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,向学院主管领导报告,确定订购种类、数量、标准及单价等,并及时做好登记备查。

七、收到低值易耗品后,对照订货单作好登记,根据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办理支付或结算手续。

八、对决定报废的低值易耗品,要作好登记,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、价格、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。

九、所有入库低值易耗品,必须及时地掌握库存情况,经常整理与清点,必要时要实行防潮、防水、防火等保护措施。

十、低值易耗品仓库学期盘点两次(学期初一次、学期末一次)。盘点工作由实验室主任负责。盘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,如果不一致必须及时查找原因,妥善处理。